直属单位动态——柳州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创新优化管理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移交见行见效

发布时间:2023-07-18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2022广西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市政基础设施移交管理现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移交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市政基础设施移交办理流程,提高移交证书办理效率,确保市政工程建设与移交管理顺利衔接,具体工作由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牵头落实。

《通知》创新优化移交证书办理的工作流程,即在原来项目移交证书办理流程的基础上,明确了移交验收提前介入及缺项受理的工作机制。项目移交验收提前介入是指建设单位在申请项目竣工预验收的同时申请移交验收,通过优化验收流程,项目竣工验收与移交验收同步检查、同步整改、同步验收,相较常规办理移交证书时长缩短约30天,大大缩短了移交证书办理的周期。经创新移交管理,对市政基础设施已取得五方建设主体出具的验收意见书、通过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质量检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而土地、规划等手续还需进一步完善的情况,可通过申请办理缺项移交,实现市政基础建设项目建成即投入使用的优化营商成效。经梳理,由于缺失相关手续未能按原移交办理流程办理移交证书的项目累计40个,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主动到相关单位进行调研和指导,截至目前按《通知》流程已办结36个项目的缺项移交申请,切实减轻基层与企业管养压力,有效削减已竣工未移交项目存量,有序提升市管市政基础设施数量,极大提高接管市管市政基础设施时效性。

为更清晰、简洁的反映移交的具体流程,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根据《通知》要求,按移交办理流程步骤制定《市政基础设施移交指南及办理流程图》,对办理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移交的申请、受理、查验、办理及有效性等各步骤和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解析,更好为各相关单位做好指导服务,切实推动移交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实施以来,有效解决基层和企业因资料缺失而难以办理移交的大难题,有效提高市政基础设施移交管理水平,有效建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竣工移交提前介入及缺项受理工作机制。下一步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还将根据移交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需求,持续完善移交管理机制,推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稳步发展。

          组织长风路西段道路改造项目移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