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启动2024年工业振兴资金申报 助力重大产业项目发展

发布时间:2024-03-12

3月8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启动了2024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重大产业项目)的申报工作。此次申报旨在推进一批投资大、牵引性强、有利于构建产业发展新格局的重大标志性工程和产业项目,以带动上下游企业投资并形成产业集聚。申报项目需符合自治区重点产业集群及关键产业链的发展方向,投资额至少10亿元,已开工建设并纳入工业投资统计,建设期限不超过三年。项目需具备较大的年度投资增长潜力,并获得不低于2亿元的资金支持。

资金支持将采取事中(分段申请)方式,首次申报要求项目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至少30%,支持金额根据已完成投资比例确定,不超过总支持金额的70%。首次申报通过后,续报申请须在资金计划下达的2年内提出,且项目需全部实施完毕并通过竣工验收,以安排剩余支持金额。